再换一个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时,涉及多项资产的交换,应当按照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相对比例或合理方法分摊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如果存在补价,还需考虑补价的因素调整换入资产的成本。同时,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是否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时,需要判断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以及公允价值能否可靠计量。如果满足条件,且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可靠计量,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