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活动中为活动租赁的车辆需要进项税额转出吗?
根据增值税核算制度,党组织活动中为活动租赁的车辆,如果租赁服务用于集体福利,其进项税额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相关进项税额应当进行转出,借记相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根据增值税核算制度,党组织活动中为活动租赁的车辆,如果租赁服务用于集体福利,其进项税额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相关进项税额应当进行转出,借记相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