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联营企业投资和对合营企业投资区别
对联营企业投资和对合营企业投资的主要区别在于投资者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程度和会计处理方式:
- 控制程度:
- 联营企业:投资者对联营企业具有重大影响,即能够参与决策但不具有控制权。通常,当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认为具有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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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营企业:投资者与其他方共同控制合营企业,意味着重要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需要所有合营方一致同意才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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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处理:
- 联营企业投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方应按其持股比例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联营企业的净损益,同时考虑内部交易的抵销。
- 合营企业投资:同样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但合营方对合营企业的控制更为直接,因为共同控制意味着决策需共同同意。
总结来说,联营企业投资反映了重大影响,而合营企业投资体现了共同控制。两者在会计处理上都采用权益法,但合营企业通常涉及更深度的协作和决策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