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买的大额存单期末该如何重分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购买的大额存单应当根据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和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来确定其分类。如果大额存单的收益与利率、汇率等指数挂钩,不满足合同现金流量测试,即其现金流量并非仅为本金加利息,那么应当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如果大额存单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符合基本借贷安排,即其现金流可以预测为固定的本金和利息,且企业持有该存单的意图是为了收取合同现金流量,而不是为了交易目的,那么它可能被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列报在“债权投资”或相关的科目下。
企业在期末时需要评估大额存单的分类是否仍然恰当。如果业务模式或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发生变化,导致原有的分类不再适用,企业可能需要进行金融资产的重分类。例如,如果原本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大额存单,因市场条件变化,企业决定将其用于交易目的,那么应将其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并按公允价值调整账面余额。
因此,企业应根据大额存单的具体情况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判断其在期末时的正确分类,并据此进行账务处理。如果需要重分类,应按照上述金融资产重分类的计量原则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