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我们公司的主营业务唯一只有办公室租赁一项,我们已租入但尚未租出所有成本都还是不能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吗?
对于你公司这种情况下,已租入但尚未转租出去的租赁成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应当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这意味着即使租赁资产尚未转租,支付的租赁费用仍然应当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并通过摊销使用权资产和确认相应的折旧费用来分摊成本。
会计处理上,租赁费用会体现在“使用权资产”的增加和“租赁负债”的减少上,使用权资产的折旧费用会作为当期损益的一部分。因此,这部分成本不能直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因为它不是直接与提供租赁服务相关的成本。在租赁资产转租给第三方并开始确认租金收入之前,这些成本应当体现在资产负债表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科目中,以及利润表的折旧费用中。
当租赁资产转租给第三方并开始收取租金时,转租收入才应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而此时与之相关的成本(如折旧费用)则会抵减主营业务收入,形成主营业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