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业务(3)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业务(3)中提到的企业购买了一栋办公楼,假设企业已经支付了全款,那么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将根据取得成本的100%进行抵扣。如果企业是在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并且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进项税额需要在两年内分期抵扣,那么第一年可以抵扣60%,第二年可以抵扣剩余的40%。然而,根据2019年4月1日后的新政策,纳税人取得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再需要分两年抵扣,而是可以在取得不动产的当期一次性全额抵扣。因此,如果业务(3)发生在这一时期之后,企业可以一次性抵扣办公楼进项税额的100%。如果需要知道具体的抵扣金额,还需要知道办公楼的购入价格和适用的增值税率。如果购入价格为1000万元,增值税率为9%,则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90万元(1000万元 * 9% = 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