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确认的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的规定,收入确认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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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权转移: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这需要满足五个条件:合同各方已批准并承诺履行义务、合同明确了权利和义务、有明确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企业很可能收回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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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点确认: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如果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企业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应按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至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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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变对价:企业应当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限制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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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计量:收入金额通常基于合同或协议价款,考虑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等因素。如果存在延期收款且具有融资性质,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金额。如果价款不公允,应按公允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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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交易:对于如卖方信贷支持销售、网络游戏、土地一级开发等新型或特殊业务,收入确认时点和金额的判断需要结合具体业务特征和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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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需要满足定时(何时记入账册,如商品销售是在售前、售中还是售后)和计量(按什么金额登记,如总额法、净额法、完工百分比法或完成合同法)两个方面。
综上所述,企业应根据合同条款、商品控制权转移、履约进度、可变对价因素以及特殊交易的性质来确定收入的确认时间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