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支出可以纳入在建工程成本
根据工会会计制度,纳入在建工程成本的支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自营工程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直接机械施工费。
- 出包工程的应支付的工程价款。
- 设备安装工程的设备价值、安装费用和试运转支出。
- 因自然灾害或管理不善造成的在建工程报废或毁损,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净损失。
- 待摊投资,包括建设期间发生的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应负担的税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净损失,以及负荷联合试车费等。
这些支出在发生时会记入“在建工程”科目,待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再将成本转入固定资产等进行核算。在建工程的账务处理会涉及“资产基金——在建工程”、“资本性支出”、“银行存款”等多个会计科目。在分配待摊投资时,会按照实际分配率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