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专票是否可以抵扣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企业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住宿费,属于差旅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只要业务是真实的,且住宿费不属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取得专票认证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企业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住宿费,属于差旅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只要业务是真实的,且住宿费不属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取得专票认证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