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应收账款 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5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 之后还需要做哪些分录(不考虑增值税、所得税、其他留存收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2006),上述分录是针对前期差错的更正。在完成这些调整后,还需要进行以下步骤:
- 调整应交税费:由于主营业务收入的减少,可能会导致应交税费的减少,需要根据税率计算并调整相应的应交税费。
- 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金额为100(=100-50)。
- 调整利润分配相关数字:如果适用,需要调整盈余公积,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假设适用)。
- 调整报告年度财务报表:在资产负债表中,调减应收账款200,调减主营业务收入150(=200-50),在利润表中相应调整收入和成本。
具体分录如下(不考虑增值税、所得税和其他留存收益):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根据税率计算) X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X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
借:盈余公积(100×10%) 1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
请注意,实际的应交所得税金额需要根据适用的税率计算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