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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初始投资成本如何确定及核算
甲公司于 2011年7月1日取得乙公司 40%股权,实际支付价款为 3500万元,投资时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8000万元(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甲公司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的规定,甲公司取得乙公司40%股权时,实际支付的价款3500万元小于应享有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3200万元(8000万元×40%),该差额300万元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因此,甲公司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应为3200万元,后续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后因乙公司实现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变动等应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