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宁服装厂(一般纳税人) 5月10日收到市服装批发公司预付的部分服装款30 000元。5月25日,利宁服装厂发出服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40 000元、税款为5 200元。5月29日,利宁服装厂收到市服装批发公司补付的货款15 200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预收货款的情况应先通过“预收账款”科目核算。当货物发出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确认收入和销项税额。以下是相关的会计分录:
- 利宁服装厂收到预付款时:
借:银行存款 30 000
贷:预收账款 30 000
- 5月25日发出服装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预收账款 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 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 000
- 5月29日收到市服装批发公司补付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15 200
贷:预收账款 15 200
至此,预收账款的余额为零,表明全部货款已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