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应收账款确认无法收回分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当应收账款被认为无法收回时,企业应进行坏账准备的计提。如果公司采用组合方法核算坏账准备,通常会在每年年底根据坏账政策计算应计提的坏账准备余额。当某笔应收账款满足核销条件时,如果是全额计提坏账,账务处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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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坏账准备: 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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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销应收账款: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如果已确认的坏账后期又被收回,账务处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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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坏账时: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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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收到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请注意,具体会计处理可能会因公司的会计政策和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但上述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