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从银行借款,用途给其他单位发放贷款。会计分录如何处理
当企业从银行借款并将资金转贷给其他单位时,会计分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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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银行借款: 借:银行存款(借款金额) 贷: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借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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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贷给其他单位: 借:其他应收款(转贷款项金额) 贷:银行存款(转贷款项金额)
这里,"其他应收款"科目用于记录企业对外的转贷款项,而"长期借款"或"短期借款"科目则用于记录从银行借入的款项。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必须确保此类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并且利息收入和支出应根据业务模式和合同条款正确地确认和计量。如果涉及利息收入,应将其计入财务收入;如果涉及利息支出,应计入财务费用。同时,企业应监控贷款的回收情况,对于逾期未收回的款项,可能需要进行坏账准备的计提和核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