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是经常性损益还是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通常被视为经常性损益。这是因为投资收益来自于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日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反映了投资方在被投资单位中享有的份额。这部分损益与投资方的正常经营业务相关,并且在被投资单位持续经营的情况下,通常会定期发生。因此,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这部分投资收益会在合并利润表的净利润项目下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损益”来体现,作为经常性损益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