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内同一控制下子公司间资产负债划转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集团内同一控制下的子公司间进行的资产或负债划转,不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而是按照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划转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划出方和划入方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划入方应确认接收的资产或负债,划出方应减少相应的资产或负债,同时调整资本公积等相关科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此类交易的影响应当予以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