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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盈余公积计提比例:企业会计准则解析
盈余公积计提比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法定盈余公积的计提比例通常是净利润的10%。这意味着,当企业实现净利润后,需要从中提取10%作为法定盈余公积。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此外,企业还可以根据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这部分的比例没有固定标准,由企业自行决定。

请注意,盈余公积的计提是为了保留一部分利润以备不时之需,如弥补亏损、转增资本或用于企业的其他用途。在满足法定最低提取比例后,企业可以选择提取更多作为任意盈余公积,但这不是强制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