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RS租赁建议处理5000美元
根据IFRS 16《租赁》准则,对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是直接将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方法计入相关费用。这里的“低价值”没有固定的金额阈值,但通常指的是全新状态下价值较低的资产,具体金额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异。
假设一个租赁合同涉及的资产价值为5000美元,如果满足低价值资产租赁的条件,承租人可以选择以下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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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收到租赁资产时,不确认使用权资产,而是直接将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分摊至费用。例如,如果租赁期为一年,每月将支付的500美元视为费用,借记“管理费用”或其他相关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或类似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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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租赁期开始日支付了初始直接费用,如手续费,这些费用可以直接计入当期费用,不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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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租赁合同中包含可变付款额,例如基于使用量的付款,那么在实际发生时确认这些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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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租赁期间有任何租赁激励,如租金减免,承租人应调整租赁付款额,相应地减少费用。
请注意,每个国家或地区可能有自己的具体金额阈值来定义“低价值”,因此5000美元是否被视为低价值资产,需要参照当地的规定。如果5000美元超过了当地的低价值资产阈值,那么承租人需要按照IFRS 16的全面模型处理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