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不回房租导致坏账损失增加
对于收不回的房租导致的坏账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2006),当应收账款的收回变得不确定时,企业应当估计坏账损失,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如果之前已对该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而最终确认为坏账时,应将已计提的坏账准备转销,计入资产减值损失。会计处理如下:
-
计提坏账准备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
确认坏账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这样,坏账损失体现在利润表的资产减值损失项下,影响企业的经营业绩。同时,坏账准备的计提和转销会影响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但不会影响资产负债表上的总资产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