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资本化
固定资产的资本化通常指的是将与固定资产相关的支出计入其成本,而不是立即作为费用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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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计量: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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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支出: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否则,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第六条)。
资本化条件通常包括: - 预计该支出将显著提高固定资产的性能或延长其使用寿命; - 支出能够产生新的或额外的经济利益流入企业。
例如,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大修理或大型修缮,如果满足资本化条件,应将支出资本化,增加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可能涉及对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如果不符合资本化条件,如日常维修和保养,这些支出应在发生时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如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涉及借款费用,专门借款的辅助费用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资本化,之后费用化;一般借款的辅助费用则在发生时费用化(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在判断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是否资本化时,需要考虑其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影响(第十六条)。如果固定资产在定期检查中需要大修理,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可以资本化,不符合条件的则费用化(企业会计准则相关指引)。
综上所述,固定资产的资本化处理需要根据支出的具体情况和资本化条件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