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AI财务准则专家
会计处理:如何理解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
解释一下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

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服务时,给予客户额外的购买选择,如折扣券、积分、未来购买商品的优惠或续约选择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及相关指引,企业需要评估这些选择权是否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

如果客户行使额外购买选择权能够获得显著优于市场其他客户的优惠,那么这通常被认为是一项重大权利,应作为单独的履约义务。企业需要估计该选择权的单独售价,并将交易价格分摊到这个单独的履约义务。如果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企业应基于客户行使和不行使选择权的差异,以及客户行使选择权的可能性等信息来合理估计。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客户行使额外购买选择权购买的额外商品与原合同下的商品类似,且企业将按照原合同条款提供,企业可以直接将预计将提供的额外商品数量和对价纳入原合同,简化会计处理,而无需单独估计选择权的售价。

例如,企业与客户签订一年合同,销售A产品,价格为每件2000元,客户有权在合同到期时以相同价格续约一年,而产品通常每年提价20%。由于行使续约权的客户能以低于市场价格购买A产品,这被视为重大权利,企业可以直接按照每件2000元的价格确认原合同和续约后的合同下销售的A产品收入。

因此,企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正确识别和处理这些额外购买选择权,以准确反映收入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