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在哪些情况下能暂停计提折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在以下情况下可以暂停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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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提足折旧但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当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已达到其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即提足折旧,之后不再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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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如果固定资产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即企业已决定出售且满足持有待售条件,那么在准备出售期间应停止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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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在预计使用寿命之前因各种原因报废,自报废当月起不再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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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期间:如果固定资产正在进行重大改造或修理,且符合资本化条件,那么在改造或修理期间应停止计提折旧,直至改造完成并重新确定其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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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或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在企业破产或停止运营的情况下,其固定资产可能会停止计提折旧,因为它们不再产生经济利益。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在停止计提折旧的情况下,如果固定资产的状况发生变化,如重新启用、改造完成或未被出售,应恢复计提折旧。同时,对于不需用、封存或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及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通常也是不计提折旧的。